地方志书每几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这也是我国2006年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是一种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一般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两类。地方志书具有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时代性和连续性等特征。
2006年5月18日,国家总理温家宝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从即日起施行。在《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要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同时,《地方志工作条例》也指出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之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整理收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重新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是好单位吗?
地方志办公室是公务员机关单位中比较清闲的一个单位之一,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撰写地方志,但是地方志并不用每年都写,一般十年才会进行一次大修,平时他们的工作就是整理材料,收集素材等,工作内容比较简单,工作压力也比较小,但是待遇还是公务员的待遇,所以很多人比较向往这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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