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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两江新区获悉,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重庆市首例查明并适用东盟国家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案件。
庭审现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供图)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副院长贾科介绍,2019年4月1日,原告高某与被告姚某、游某签订了一个位于老挝的煤矿开采承包补充协议书,约定由高某与游某共同从姚某处承包煤矿开采工程。
合同签订后,高某按约前往老挝开展采矿活动,但不久后发生安全事故,案涉煤矿停产,恢复作业后,各方对高某是否有权由洞采转为地面开采发生争议。高某以姚某、游某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及案涉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被告姚某提出反诉,要求原告高某按约支付承包费。
案件受理后,因该案涉及外国法律适用问题,且存在本反诉,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一是案涉煤矿位于老挝,关于煤矿开采发生的纠纷应当适用的准据法如何确定;二是老挝有关法律与我国法律存在差异,部分概念并不能一一对应,部分规定还不完备,需综合运用两国法律,对本案涉及的争议问题进行处理;三是本案包括本诉和反诉,且包含不同的法律关系,诉讼主体的适格性需要厘清。”贾科说。
针对案件涉及的焦点问题,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庭审期间依托证据认证、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充分的说理论证,逐一回应当事人争议。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作出的公正裁判表示尊重,并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贾科表示,该案裁判结果有助于引导参与国际贸易投资的市场主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合法合规开展交易活动,有利于助推重庆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探索构建东盟国家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联合制定并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
该指引旨在完善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规范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则,填补了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的空白。本案是首例依托该机制查明并适用东盟国家法律的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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